1.1 監測目的
上海城市軌道交通線路主體結構主要有車站、隧道、高架橋、U型結構等形式,在建設過程中主體結構主要隨工況及地層隆沉而變化。在運營期間其主體結構除隨地層的隆沉引起結構變形及內部應力變化外, 外部非地鐵施工產生的荷載變化、地鐵內部運營和養護治理均會產生結構變形和沉降。圖為地鐵一號線隧道產生變形后滲水、流砂、管片破裂現場照片。

為減少地面沉降和外部非地鐵施工對軌道交通結構產生的嚴重后果,以便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和補救措施,確保安全運營,軌道交通從建成投入運營開始,便組織了長期的、持續的全線結構安全監測。
結構安全監測按監測周期可分為長期監測和監護監測二大類:
長期監測主要采用“定期體檢”的方式,監測主體結構隨所在的地層變化而引起的隆沉和地鐵運營而引起的結構變形;
監護監測是在地鐵保護區范圍內(隧道段范圍為
1.2 監測流程
長期監測工作根據軌道交通線路結構差異,在收集設計及前期控制測量資料、現場踏勘后確定監測項目,編寫監測作業方案、外業觀測實施、定期提交監測成果。具體監測工作流程如下:
收集資料—→現場踏勘―→ 編審監測方案 ―→ 監測點埋設―→ 外業測量―→內、外業檢查―→平差計算 ―→資料整理―→提交成果
監護監測工作根據保護區范圍內各種工程施工情況確定,一般流程如下:
工程施工方案審檢―→確定施工影響范圍和監測范圍―→現場踏勘―→實地確定監測范圍―→編制施測方案―→外業測量―→檢查計算―→提交日報―→總結資料整理提交監測報告。
1.3 監測點布設
監測點為永久設施, 監測點選用優質的不銹鋼材料制作。其位置結合結構特點布置:
道床部分按每幅道床結構塊兩端各埋設一個監測點(間隔

地面高架段除在道床上按上述要求埋設觀測點外,在每個橋墩立柱上設一對監測點,埋設于離地面

地面車站仿照地面高架段布設監測點
盡可能利用建設期間布設的符合監測要求的監測點,以便與前期監測數據的利用和接續
1.4 監測點精度要求
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測量規范》18.1.8條規定"隧道拱下沉、結構收斂和運營中結構、線路變形變形測量等級為Ⅱ級
變形點的高程中誤差為±
相鄰變形點的高差中誤差為±
變形點的點位中誤差為±
應用物理儀器進行變形監測時精度要求不低于上述標準
根據地鐵結構具體要求,沉降監測以二等水準操作的實際,確定沉降觀測精度為:
單程觀測每測站高差中誤差≤±
往返觀測每測站高差中數中誤差≤±
沉降點精度
沉降點的高程中誤差≤±
沉降點沉降量中誤差≤±
相鄰沉降點的高差中誤差為±
以二倍中誤差為極限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