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提出,生態健康的河流需要保持15%左右的流量,而一旦建壩蓄水,河流的流量可能大大減少到1%-2%,這就可能導致下游趨向干燥。過去大水過后形成許多濕地可以灌溉,可以抬高沿岸含水層,現在連一些河床的石頭都在曬太陽。再者,目前瀾滄江上的4個大壩幾乎都沒有為地方提供灌溉的功能。水作為自然資源、公共資源,在大壩修建后,蓄水或者放水的能力由私營或國營水電企業經營者掌握,老百姓原本能夠天然使用到的水成了企業的資源,這也是社會矛盾的來源。
本次西南大旱災區的背景下,一些專家與體制內人士開始對中國利用水資源的觀念進行反思。曾經長期主持水利工作,在1950年至1988年間擔任過水利部副部長、正部長的中國工程院院士錢正英不久前接受《亞洲周刊》訪問時,她過去主持水流部時沒有認識到首先需要保證河流的生態與環境需水;只研究開發水源,而不注意提高用水的效率與效益。
一些專家反駁:
大型水電開發不足
不過,對于環保人士的質疑,也有另一些專家公開提出反駁意見,并指“極端環保組織”制造謠言,混淆視聽。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水電專家張博庭上周接受“中國網”訪問時,提出截然相反的意見:云南特大旱災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因為地方蓄水能力的不足,因而旱災不僅不是水電開發造成的,而是恰恰是由于大型水電開發不足所致。
張博庭提出,水電站能夠調節水量,有蓄水能力的大型水電站在壅高水位發電的同時,往往都要把洪水期的大部分洪水保存在水庫里,等到枯水期分期分批地向下游放水。水電站庫容越大,存儲水資源的能力越強,洪水期過后向下游供水的能力也就越強。他認為:“這也是當前世界各國維系現代社會用水需求必不可少的形式。”
他還批評中國媒體報道說,中國的水資源開發普遍超過國際警戒線的說法,是“極端環保組織通過收買記者成功的操縱著一些媒體”,編造謠言,誤導社會輿論。
平心而論,修建大壩或不修大壩對旱情的影響程度,至今都沒有科學性的、精細的論證。包括環保人士在內的民間人士多認為,罕見大旱是天災,但是天災是否一定要演變成老百姓承受的“難”,卻取決于政府平日的防災減災準備,如是否建有水土保養、維護生態與社會平衡的機制。而在另一方面,中國對水電的旺盛需求,以及各個地方通過利用天然資源來刺激經濟增長的沖動與欲望,也需要得到承認與正面管理。
云南南部的普洱地區,在已經興建了四座水電站的基礎上,瀾滄江上的糯扎渡電站目前正在建設中。普洱市市民相信,電站可以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早在幾年前,“云電外送”東南亞就被云南視為大有可為的市場。
于曉剛認為:“發展水電也是需要的,特別是中國政府在減排和發展需要的壓力下。但目前的問題是水電開發壓倒了一切,少數環保人士的呼吁并不能使河流得到保護。” 對于流域保護和水電開發,他十分強調的概念是“善治”、即以透明、公平的方式處理水電公司商業利益,地方經濟發展需求與最普通老百姓的生存、發展和環境權益。經過本次大旱的教訓后,政府能否更妥善保障基層居民的用水權,飲水權,將進一步考驗當局的治理水平,以及平衡生態、社會與經濟發展的誠意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