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水庫大壩、跨江大橋、發(fā)射塔、城市軌道交通、15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等,應當設置強震動監(jiān)測設施。 ”2月20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草案)》開始公開征求意見,草案除提出在重大工程、高層建筑需設置震動監(jiān)測外,還提出對學校、醫(y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需在當地房屋建筑抗震設防要求的基礎上提高一檔進行抗震設防。
草案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防震減災知識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和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綱要,并將每年5月12日所在周設為全省防震減災宣傳活動周。草案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穩(wěn)定的地震群測群防隊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觀測到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報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登記并組織調查核實。同時,建立地震預報意見統(tǒng)一發(fā)布制度,禁止制造、散布和傳播地震謠言。
為從建筑設施方面預防地震災害,草案提出對社會有重大價值或者重大影響的醫(yī)療、教育、通信、交通等工程,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按照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國土等部門對缺少抗震設防要求審定意見的建設工程,不得審批、核準或者備案。工程在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應當對抗震設防質量進行驗收。對于農村建筑設施,草案提出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提供抗震技術指導和服務,制定農村住宅建設技術標準,編制適合不同地區(qū)、不同需求的農村住宅抗震設計圖集和施工技術指南,并向建房農民免費提供。 (記者袁中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