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壩基礎混凝土防滲墻造孔設計標準要求:
(1)孔口平臺設置在高于槽孔施工期最高洪水位以上。
(2)孔口的導向墻基礎修筑在穩固的地基上。
(3)保證槽孔壁平整垂直,孔位中心允許偏差不大于3cm、孔斜率不大于0.4%;遇有含孤石、漂石的地層及基巖面傾斜度較大等特殊情況時,其孔斜率控制在0.6%以內;對于一、二期槽孔接頭套接孔的兩次孔位中心任一深度的偏差值不大于施工圖紙規定墻厚的1/3,并采取措施保證設計厚度。
(4)遇有大孤石或大量泥漿漏失的特殊地段,在確xx全的條件下,制定有效的處理措施報送監理人審批,并將處理記錄提交監理人。
(5)在造孔過程中,孔內泥漿面始終保持在導墻頂面以下30-50cm,嚴防坍孔。
(6)槽孔進入基巖面的嵌入深度符合施工圖紙規定。采用巖芯取樣方法確定巖面分布高程,巖芯妥善保存,基巖面經監理人檢查確認。
(7)造孔結束后,會同監理人進行槽孔質量檢驗,經監理人簽認后,方可進行清孔換漿。
(8)槽孔清孔換漿結束后lh,滿足下列標準:
①孔底淤積厚度不大于10cm;
②使用粘土泥漿時,孔內泥漿密度不大于1.3g/cm3;粘度不大于30s,含砂量不大于10%;
③使用膨潤土泥漿時,通過試驗確定。清孔換漿達到上述標準后,經監理人檢驗確認。
(9)二期槽孔清孔換漿結束前,分段刷洗槽段接頭混凝土孔壁的泥皮,以達到刷子鉆頭上不再帶有泥屑及槽底淤積層厚不再增加為準。
(10)在清孔驗收合格后4h內澆筑混凝土,若因埋設件而不能按時澆筑時,重新規定進行檢驗,必要時再次進行清孔換漿。
以上內容均根據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