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溢洪道進水渠設計規定?
【解答】進水渠的布置應遵循下列原則:
1、選擇有利的地形,地質條件。
2、在選擇軸線方向時,應使進水順暢。
3、進水渠較長時,宜在控制段之前設置漸變段,其長度視流速等條件確定,不宜小于2倍堰前水深。
4、渠道需轉彎時,軸線的轉彎半徑不宜小于4倍渠底寬度,彎道至控制堰(閘)之間宜有長度不小于2倍堰上水頭的直線段。
進水渠進口布置應因地制宜,使水流平順入渠,體型宜簡單。
當進口布置在壩肩時,靠壩一側應設置順應水流的曲面導水墻,靠山一側可開挖或襯護成規則曲面。
當進口布置在埡口面臨水庫時,宜布置成對稱或基本對稱的喇叭口型式。
進水渠底寬順水流方向收縮時,進水渠首,末端底寬之比宜在1.5~3之間,在與控制段連接處應與溢流前緣等寬。底板宜為平底或不大的反坡。
基巖上的進水渠渠底可不襯護。當水頭損失較大或不滿足不沖流速要求時,是否襯護,應通過經濟比較確定。
當巖性差時,應進行襯護。
進水渠的直立式導墻的平面弧線曲率半徑不宜小于2倍渠道底寬。導墻順水流方向的長度宜大于堰前水深的2倍,導墻墻頂高程應高于泄洪時最高庫水位。
緊靠土石壩壩體的進水渠,其導墻長度以擋住大壩坡腳為下限。距控制段2倍堰前水深距離以內的導墻,其墻頂應高出泄洪時最高庫水位;2倍堰前水深長度以遠的導墻,可設置為下潛式,其墻頂應超出壩面適當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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