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土石壩養護的一般規定?
【解答】1、養護工作應做到及時消除土石壩表面的缺陷和局部工程問題,隨時防護可能發生的損壞,保持大壩工程和設施的安全、完整、正常運用。
2、壩面上不得種植樹木、農作物,不得放牧、鏟草皮以及搬動護坡和導滲設施的砂石材料等。
3、嚴禁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進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礦、挖沙、取土、修墳等危害大壩安全的活動。
4、嚴禁在壩體修建碼頭、渠道,嚴禁在壩體堆放雜物、晾曬糧草。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魚塘,必須經大壩主管部門批準,并與壩腳和泄水、輸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影響大壩安全、工程管理和搶險工作。
5、大壩壩頂嚴禁各類機動車輛行駛。若大壩壩頂確需兼做公路,須經科學論證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應采取相應的安全維護措施。
以上內容均根據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