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的安全度汛工作大體應從四個方面展開:
(1)汛前安全檢查。主要檢查水庫的管理情況、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壩體外觀和滲漏、輸水泄洪設施及閘門啟閉機等設備的運行情況和應急措施等是否滿足安全度汛的要求;
(2)汛期調度運用。編制度汛計劃,做好監測預報,實時調度,同時做好調度總結;
(3)汛后養護修理。在汛后、特大洪水、暴風雨或地震發生后,應對大壩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組織專門的安全鑒定或技術認定,根據鑒定結果,制訂相應的養護修理計劃;
(4)應急搶險預案。以人員安全為首要目標,編制應急搶險預案,提高應對水庫突發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