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5O~7O年代,小型水庫開始興起,但是由于當時的技術水平還比較低,所以使得小型水庫工程的規范標準以及質量不合格。造成壩基滲漏、繞壩滲漏的原因,如不能安全清理壩基;壩岸上的土質不能達到標準;沒有建造截水槽,或其尺寸不符合相關規定,又或者在運行時由于外力作用而失去效力;壩岸岸坡未設截水槽或未做好其接頭的防滲處理工作等。壩體滲漏也是常見的問題,導致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可能是:
①填筑質量未達標準要求,碾壓不夠密實,結合面處由于漏或少壓而導致層面結合不夠緊密;
②建筑土料質量差,透水性強,成分混雜;
③外界因素的破壞,如具有破壞性的動物等;
④壩身不夠牢固,未設置有效截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