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內地下水位當采用深井降水時,水位監測點宜布置在基坑巾央和兩相鄰降水井的中間部位;當采用輕型井點、噴射井點降水時,水位監測點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邊拐角處,監測點數量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2、基坑外地下水位監測點應沿基坑、被保護對象的周邊或在基坑與被保護對象之間布置,監測點問距宜為20m~50m。相鄰建筑、重要的管線戎管線密集處應布置水位監測點;當有止水帷幕時,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側約2m處。
3、水位觀測管的管底埋置深度應在最低設計水位或最低允許地下水位之下3m~5m。承壓水水位監測管的波、管同理肯,在所測的承壓含水層中。
4、回灌井點觀測井應設置在回灌井點與被保護對象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