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護結構土體水平位移監測(測斜):共布置測斜點7個,采用~70mm測斜管埋人士體中,深度15m,監測儀器為CX一0l型測斜儀,共進行28次監測。
(2)坡頂沉降與水平位移監測:在基坑四周坡頂各布置20個沉降與水平位移監測點,監測點采用測量釘。沉降采用N3精密水準儀測試,共進行15次監測;水平位移采用經緯儀,共進行17次監測。
(3)臨近建筑物及圍墻沉降監測:在場地東北側臨近建筑物共布設6個沉降觀測點,圍墻布設4個沉降觀測點,采用N3精密水準儀測試,共進行15次監測。
(4)地下水位監測:在基坑周邊布設2個地下水位觀測點,用水位測試計測試,共進行25次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