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監測項目包括:支護結構水平位移;周圍建筑物、地下管線變形;地下水位;樁、墻內力;錨桿拉力;支撐軸力;立柱變形;土體分層豎向位移;支護結構界面上側向壓力等。位移觀測基準點數量不應少于兩點,且應設在影響范圍以外。監測項目在基坑開挖前應測得初始值,且不應少于兩次。各項監測的時間間隔可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免費論文。當變形超過有關標準或監測結果變化速率較大時,應加密觀測次數;當有事故征兆時,應連續監測。基坑開挖監測過程中,檢測單位應根據設計要求提交階段性監測結果報告,工程結束時應提交完整的監測報告。